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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是兩檔子事
只是我放在一塊兒


‧先搶先贏

    是說,我們公司的遊戲規則是,客人以個人為單位,我們一個sales對客人一個sales,也就是說可能美國的某一間辦公室裡有三個sales對著我們公司裡的三個sales。
    但是,這兩天發生的一個狀況。我們家的一個業務T在上周六拿到一個他自己上傳產品而得來的inquiry,跟啊跟啊跟了一個禮拜後,就在快要下單的時候,他的客人A說要轉給另一個同事B,而B在我們公司已經有一個對口業務J了,這下子怎麼辦呢?是說一個禮拜的辛苦就要這樣拱手讓人?最好是啦!!!
    於是,問題一個一個浮上來了。到底這個單是B還是A要下?這兩個客人之間又是什麼關係?客人A究竟能不能獨力完成下單動作?而根據MKT寄信去跟客人B溝通的結果是客人希望由J來處理。
    其實,如果客人A可以獨力完成下單那最好,因為根據一對一的原則,誰管他是不是轉給了B,只要是A下的單那就是我們家T的囊中物;但若是得要由客人B下單的話就麻煩了,要嘛就是T跟J合作,要嘛就是T不爽做讓J做死,因為這項產品不太容易找到工廠做。這個case對T跟J都有一定意義,對前者是第一筆單,後者則是能不能繼續留在公司的關鍵。不過,J能不能留在公司對我來說還真是一點都不重要。
    所以,先搶先贏。如果J的GM來找我,我也只能一邊先跟他協商好合作怎麼做,業績怎麼算,錢又怎麼分;然後另一變同時要T盡快跟他自己的客人A要到訂單,如果最後還是由客人A下了訂單,但我想也沒甚麼好說了吧?! 而業務J該怎麼做,就不是我的負責領域了,他有辦法就讓T不偷藏的全挖到吧~ 
    嘖.... 我學壞了,但在公司裡,真的就是先搶先贏,而我們現在不是搶客人,所以也不算違反規則吧~



‧錦上添花v.s.雪中送炭

    這個月要結束了,相當不幸的是依然全都掛零,我也都快急死了,再這樣我是還能幫著扛多久?? 台灣教育出來的孩子就是不太會開除人,包容性也比大陸這邊教育出來大的多,所以,我快被我的當地人股東煩死了。
    對於不適任的人要盡早開除,不然留在公司裡拖著,不但是浪費錢也是浪費雙方的時間,不能老是雪中送炭的,這樣就跟肉包子打狗一樣。要學會錦上添花,讓好的人在更好才行。
    但問題是我真的不覺得這批人不行啊!! 說積極,沒問題。說郵件,也沒問題。說客人,也不是沒給。那問題見鬼的是出在哪裡???!!!!
    煩死我了,一想到下個月的月報,大魔王一定會相當樂意的猛call我,而我還要回台灣,真是,我好像選錯時間了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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