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

教育部完成「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」草案,為了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,明訂經核准產假、育嬰假的學生,不適用平時請假扣分規定,鼓勵懷孕學生留在學校繼續完成學業。新的成績考查辦法最快96學年度從高一新生開始實施。

學校、家長直呼太誇張

消息一傳出,各界嘩然。兩性平等專家、婦運團體以「善待母體」「台灣有這個需要」,樂觀其成,但學校、老師、家長則多驚訝直呼「太誇張了」、「執行有困難」。甚至有學校說,此草案等於是在鼓勵學生懷孕,並說「這還有法律問題,因為與未滿16歲的少女發生關係涉及妨害性自主罪,就得吃官司」。

台北市私立景文高中說,學生萬一不小心懷孕,通常監護人會幫孩子辦休學,就像顏清標的媳婦懷孕了也沒有留在學校。

教育部表示,依照現行規定,學生除非因為公假、病假或特殊事故經學校核准給假,缺課時數達到該科全學期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,該科就不給成績,以零分計算。

產檢請假扣分?草案沒提

另外,學生除公假外,如果缺課達全學期總日數二分之一,就要辦理休學,對懷孕要經常請假作產檢,或剛生產完的學生非常不利。草案通過後,經核准的產假或育嬰假,將不計算在缺課計算。至於產檢請假是否不列入請假扣分規定,草案中並未規定。

教育部中教司副司長黃坤龍表示,這項規定主要是維護懷孕女學生的受教權,把經過核准的產假、育嬰假,排除在學生的休學條件。



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70509/2/e2ol.html



去年 高中職153人懷孕

根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統計,去年全國共有153名高中職學生懷孕,其中有102人是夜間進修部學生,一般日間部的高中職學生有52人。這些學生中,94人已婚、59人未婚,未婚懷孕約占三成九。

官員私下就表示,有些學生懷孕就私下休學或墮胎,實際數字應比教部統計高得多。

教育部94年訂定的「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」明白規定教育部要指導學校積極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,並提供必要協助。學校不得以學生懷孕做不當處分,或用明示、暗示方式,要求學生休學、轉學、退學或請長假。

另外,要點中也規定,學校應主動依學籍及成績考查或評量相關規定,採取彈性措施,協助懷孕或育有子女學生完成學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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